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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武进高级中学湖塘镇商会“励志奖学金”实施方案
录入者: 魏文俊 来源: 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6年05月27日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营造学校优良学风,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奋发向上,依据《江苏省武进高级中学奖学金实施方案》,结合高考、在校学生人数、奖金额度等实际情况,提出评选在校学生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方案。


    第一条 奖学金的来源


    湖塘镇商会每年提供30万元人民币。


    第二条 奖学金的种类及发放原则


    奖学金分优秀奖和励志奖两类。其中百分之三十为优秀奖,百分之七十为励志奖。
各种奖学金的发放依据学生在校思想品德表现和学习成绩状况,要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有利于保证培养人才的需要,有利于加强学校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工作的开展,有利于促进校风、学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


    第三条 奖学金的评定标准、等级和比例


    一、奖学金每年总额为30万人民币,分学期发放,每学期为15万元。

二、每学期奖学金分配到年级,高一高二高三分别为:3万、3万、9万。奖学金分优秀奖和励志奖,其中励志奖分成一等奖和二等奖发放,奖金额度分别是人民币250元、250元、200元。

1、高一年级每学期分期中期末二次发放,设立优秀奖和励志奖一二等奖。优秀奖奖励对象为每班语数英总分前2名;励志奖一等奖每班2人,二等奖每班3人,奖励班级学业成绩(语数英)显著进步的学生。

    2、高二年级每学期分期中期末二次发放,设立优秀奖和励志奖一二等奖。优秀奖奖励对象为每班语数英总分前2名;励志奖一等奖每班2人,二等奖每班3人,奖励班级学业成绩(语数英)显著进步的学生。

3、高三年级分四次发放,依次是第一学期期中、期末,第二学期一模、二模,奖金总额度每次为4.5万元。设立优秀奖和励志奖一二等奖。优秀奖奖励对象为班语数英总分前5名并且语数英总分达一本模拟线、选修学科达2B以上学生;励志奖一等奖每班2人,励志奖二等奖每班3人,奖励学业成绩(语数英)显著进步,达二本分数模拟线,选修学科达1B1C以上学生。获奖人由年级领导小组根据班级人数和奋斗目标人数核定到各个班级,具体人员由班主任根据本实施方案确定并报年级领导小组核定公示。

        

    第四条 获得奖学金的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获得奖学金的基本要求:
    奖学金发放的主要依据综合成绩为语文、数学、英语三门学科总分,从高往低各年级分开排序。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享受奖学金:
      1、一学期内凡旷课二次一节、迟到五次和受处分者;
      2、不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不积极参加班级活动者;
      3、一学期事假累计5天以上者;
      4、有一门课程考试不及格者(含缺考者)或体育不达标者;
      5、高三不满足一B一C,考试作弊者;
      6、科任老师反应在上课期间表现差的学生。
   二、获奖学生在思想品德上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有理想、有道德、守纪律;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2、诚实守信,遵章守纪,乐于助人,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和健全的人格。
     3、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改革和各项集体活动。
    
    第五条 评选范围

    江苏省武进高级中学全部在校学生


       第六条 评定办法


    一、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由校长室统一安排,年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班主任具体落实。
    二、奖学金高一高二每学期评定二次,高三年级评定四次。各年级获奖学生名单,班主任要如实填写有关报表并上报,经校长室或年级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实施方案,报校长审批并公示。


    第七条 奖学金的管理和发放


    1、按规定提取的各项奖学金,由财务处进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各项奖学金由校长审批,财务处核准、发放。

 

江苏省武进高级中学

201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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