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微型课题的通知
为加快我校青年教师的专业发展进程,满足教师个性化的教研实践需求,以研促教,以研促训,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科研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青年教师教育科研微型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要求、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
学科教学及学生管理。建议仔细研读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相关内容,更多关注课堂教学,关注阅读能力的培养和思维能力的培养。
二、申报对象
全体教师。青年教师提升项目成员(1976年9月1日后出生)一定要有研究任务。
三、申报办法及程序
1、选定课题。青年教师根据自身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面临的实际问题,自行确定研究课题。课题要紧扣教育教学实践,力求小而实,力戒大而空。真正体现微型课题研究“小切口、短周期、重过程、有实效”的基本特征。
2、填写《教师微型课题研究计划书》,一式二份。
3、审核报送。申报者在完成《教师微型课题研究计划书》后,报所在教研组初审并有教研组长签注意见后,以教研组为单位汇总,将纸质材料及电子稿一并报科研处。电子稿发送到:上交资料\科研处\青年教师发展\微型课题 文件夹中。
4、评审立项。对教研组上报的微型课题,科研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公布微型课题立项名单。
四、相关要求:
1、课题真实。课题研究小组申报的课题必须来源于学校或自身教学中的实际问题,课题申报材料不得抄袭,弄虚作假。凡在课题申请过程中出现网络抄袭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立即取消申报资格。
2、课题机构。课题研究小组成员控制在5人以内,一经评审立项,研究过程中不得随意调整更换课题小组成员,特殊情况必须按程序逐级审批。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两个以上(含两个)课题的申请。近三年(2015、2016、2017)已立项的各级课题,不能作为本次的新课题申报。
3、申报时限。微型课题申报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2017年3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科研处
201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