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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0年度武进区“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通知
录入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0年10月19日

各基层团委、开发区(街道)团工委、区直属团(总)支部: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团组织在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团十六大以来团中央有关工作和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年初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在“决战十一五,加快现代化”的伟大进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努力工作、创先争优,推动全区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团区委研究,决定在全区评选表彰一批“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优秀团干部”的基本条件及申报办法:

1、基本条件:

1)政治过硬。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团十六大以来团中央有关工作和会议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积极投身武进现代化建设事业。

2)学习刻苦。带头学习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团内业务和现代管理知识,不断提高思想政策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3)工作勤奋。有强烈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知难而进,积极主动地在青年中开展工作,努力做出实绩。

4)作风扎实。发扬民主、实事求是、敢想敢干、朝气蓬勃,不搞形式主义,主动联系青年,热心为青年服务,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5)品德高尚。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团结同志,助人为乐,诚实谦虚,清正廉洁,有自我批评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6)必须是担任团内领导职务一年以上的团干部。

2、申报办法:

1)各基层团委要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认真征求基层意见,实事求是地评选推荐;

2)凡评选上报的“优秀团干部”,必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填写《2010年度武进区“优秀团干部”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于20101130日前由直属团组织统一汇总后报送团区委组织部。

二、“优秀团员”的基本条件及申报办法:

1、基本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仰;

2)严以律已,模范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内活动,在团员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积极带领团员青年在幸福武进建设中发挥作用;

4)团结同志,助人为乐,协助团组织做好青年思想工作,在团员和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5)自觉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2、申报办法:

1)各基层团委要按照分配名额(见附件1),认真征求基层意见,实事求是地评选推荐;

2)凡评选上报的“优秀团员”,必须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填写《2010年度武进区“优秀团员”申报表》一式二份(见附件3),于20101130日前由基层团委统一汇总后报送团区委组织部。

三、有关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主动征求党政领导意见,认真开展好各类先进的推荐申报工作。

2、各基层团委对所属基层团组织上报的表格、材料要认真审核,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反对弄虚作假。

3、各单位团组织要严格按照申报要求和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申报,申报材料务必齐全详实。凡申报过程中经发现程序不符、材料漏缺、过时不报的,一律不予评比表彰。

4、上述各类先进名额不包含各直属团组织书记或负责人;按照《关于在全区团组织中开展“达标、争先、夺旗”竞赛活动的意见》精神(团武发[2010]3号),红旗团委所在单位的团委书记或负责人,同时被评为“优秀团干部”,并另行评比表彰。

    附件12010年度武进区“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附件22010年度武进区“优秀团员”申报表

    注:附件1和附件2见校园网络服务器——上交资料——团委——2010年武进区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青年评选材料文件夹。

共青团常州市武进区委员会

2010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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