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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
录入者: 原创 来源: 本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 2014年09月17日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武教人[2004]31号)要求,对上一年度的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进行认定。现就2013年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学时认定的范围及内容

1.校本培训的学时数认定。

校本培训经考核小组认定合格,在《武进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最多记24学时。

2.区级以上培训。

1)教师培训合格(结业)后已经在江苏教师教育网(网址:{域名已经过期} )登记学时的认定。这部分学时由教师本人上网查对后直接记载在《武进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内,再由学校分管领导上网核实。

2教师参加区级以上培训但未录入江苏教师教育网的学时认定。这部分学时仍按照原办法认定,即一律凭培训单位或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证书、证明,毕业证书、结业证书或合格证书等原件(原件上未注明学时的,培训一天按8学时计算;未注明天数的,必须提供培训班课程计划),按实进行登记、认定,并填写《武进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提供不出证书、证明等原始依据的学时一律不予认定。

二、学时认定的时间、对象与材料要求

1.时间范围:今年组织认定20131月至12月一年内的继续教育学时。原已认定的不再重复认定。

2.对象:各校、各幼儿园在职在岗的教师。

3.材料要求:教师要认真如实填写《武进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登记卡》,由教师本人签字,并经学校分管领导审核签字。

三、认定截止时间

因我校需在星期五到武进区教师发展与研究中心统一进行学士认定,故我校学时认定的截止时间为918日(星期四)17时。

科研处

                                                                                        2014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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