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度
继续教育学时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学时认定时间、对象
1.时间范围:本次认定2014年1月至12月一年内的继续教育学时,原已认定的不再重复认定。
2.对象:各校、各幼儿园在职在岗的教师(公办学校聘用制教师的学时仍采用纸质认定,不进行网上认定)。
二、学时认定的范围及内容
注意:学时认定主要通过“江苏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认定。
1 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培训
2014年教师继续教育学时均通过江苏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域名已经过期}(以下简称系统)认定。
填写的继续教育登记卡学校将进行认定审核。
2.校本培训
该项目的学时统一设定为24学时。
2.区级以上培训
(1)部分培训学时已在江苏省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中认定并验证通过,学校不再进行补录,只需核对。
(2)还未在系统中认定的学时。教师本人提供培训单位或部门出具的继续教育证书、证明等原件,学校对照《<江苏省教师培训学时认定和登记管理办法>武进区实施细则》第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条要求,审核无误后由学校培训管理员录入在系统中“其他培训学时管理”栏。如果对应项目有上限学时规定,只需提供能达到上限的证明材料。提供不出证书、证明等原始依据的学时一律不予认定。
申报晋升中高、中一和小高技术职务前的自主学习及考核,凭合格证明登记32学时;教师职称计算机考试并合格,凭证书登记72学时。此类学时均登记在系统中“其他培训学时管理”栏。
三、学时认定时间安排
请各校于
我校安排:
科研处